[人事室通知]為編列111年度本校退休經費預算,請於本(110)年4月23日前至人事室辦辦理相關表格填寫
一、為有效蒐集現職公、教人員退休意願調查及編列退休金預算,本府108年起已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(以下簡稱試算系統)之退休意願調查功能,先予敘明。
二、本案填報事項說明如下:
(一)請依身分類別分別填送下列表單:
1、公務人員、教師:請依「退休意願調查操作說明」至試算系統完成報送;系統無法產製報表,請擷取電腦畫面(如附件)列印並於最末頁底部核章。
2、工友、技工及駕駛:填復「行政機關、學校--工友、技工及駕駛」調查表。
(二)系統列印畫面及調查表部分請逐級核章後,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。
(三)申請人應符合相關退休法令規定資格,請各單位事先審閱後確實填報(如無申請退休者,免填報;未報送者,視為無人申請。)。
(四)請主動填報111年度已屆至遲退休生效日期之屆齡退休人員;屆齡退休對象係以民國46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出生之人員。110年度下半年屆齡退休人員若未於110年12月31日前辦退者,請再列入本次申請。
(五)學校教育人員部分,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1條規定,學校教師申請退休除特殊原因外,其退休生效日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。
二、本案填報事項說明如下:
(一)請依身分類別分別填送下列表單:
1、公務人員、教師:請依「退休意願調查操作說明」至試算系統完成報送;系統無法產製報表,請擷取電腦畫面(如附件)列印並於最末頁底部核章。
2、工友、技工及駕駛:填復「行政機關、學校--工友、技工及駕駛」調查表。
(二)系統列印畫面及調查表部分請逐級核章後,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。
(三)申請人應符合相關退休法令規定資格,請各單位事先審閱後確實填報(如無申請退休者,免填報;未報送者,視為無人申請。)。
(四)請主動填報111年度已屆至遲退休生效日期之屆齡退休人員;屆齡退休對象係以民國46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出生之人員。110年度下半年屆齡退休人員若未於110年12月31日前辦退者,請再列入本次申請。
(五)學校教育人員部分,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1條規定,學校教師申請退休除特殊原因外,其退休生效日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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